李志勇

李志勇教育学院副院长2023年,本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。作为教育学院副院长,本人担当作为,带领师生获批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“教育学”,学院在2023年度教学单位考核中获“优秀”等次;作为专任教师,本人改革创新,教学工作考核获“优秀”等次,个人获安徽省高校学科(专业)带头人培育项目,获安徽省首届“青年心理学人”称号,获第一届安徽省心理学大会优秀论文特等奖、二等奖各1项。